厅官被责令辞职:人大代表去职的“中间”路径
作者:知识 来源:知识 浏览: 【大 中 小】 发布时间:2026-06-17 19:13:21 评论数:

2025年7月30日,令辞路径海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,职人职种润之被责令辞去海南省人大代表职务。大代(资料图)
又一位厅官失去人大代表资格,中间并因“责令辞职”这一表达引起关注。厅官
2025年7月30日,被责表去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,令辞路径昌江黎族自治县选出的职人职海南省七届人大代表种润之,被责令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,大代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纳其辞职。中间
“责令辞职被接纳”,厅官是被责表去2025年新修订的代表法中增加的人大代表资格完成的情形。
此前,代表法规定了7种资格完成的情形。离别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、辞职被接纳的、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的、被罢免的、失去中国国籍的、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、失去行为能力的。
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,责令辞职的做法早在2016年已出现,但直到代表法修订后才正式“入法”。
山东大学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兰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,责令人大代表辞职是介于辞职与罢免之间的一种去职方式,“对代表是一种刚性较强的监督措施”。她在调研中发现,责令辞职减少了劝辞、罢免过程中的一些成本,被较多地使用。
但在实践中,到底由谁责令代表辞职、责令辞职按什么流程进行等问题仍缺乏明确的规定。
未公布原因
此次被责令辞职的种润之62岁,曾任海南省第六届、第七届人大代表。
公开资料显示,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