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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某军被罚没1.75亿元

作者:娱趣 来源:闲趣 浏览: 【 】 发布时间:2026-07-27 10:41:05 评论数:

  山东证监局日前披露的某罚没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山东证监局对方某军操纵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。军被方某军因操纵证券市场的亿元行为,被没收违法所得8158.76万元,某罚没并处以9358.76万元的军被罚款,合计罚没1.75亿元。亿元

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

方某军被罚没1.75亿元

  当事人:方某军,某罚没男。军被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法》)的亿元有关规定,我局对方某军操纵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,某罚没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军被事实、理由、亿元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某罚没权利,当事人未提出阐述、军被申辩意见,亿元也未要求听证。本案现已调查、办理终结。

  经查明,方某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
  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,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,通过连续交易、封涨停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。其中,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操纵市场行为有6次,违法所得合计81,587,643.44元;单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市场行为有12次。

  上述违法事实,有询问笔录、情况解释、证券账户资料、证券交易记录、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,足以认定。

  我局认为,方某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八项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行为。

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,我局决定:

  一、对于方某军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6次违法行为,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,587,643.44元,并处以81,587,643.44元的罚款。

  二、对于方某军单次无违法所得的12次违法行为,对方某军处以12,000,000元的罚款。

  综合上述两项,对方某军没收违法所得81,587,643.44元,并处以93,587,643.44元的罚款。

 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,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。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解释。同时,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。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,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害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复议和诉讼期间,上述决定不关停执行。